还尚未山西黑窑奴工的恶梦中醒来,又爆发出了东莞血腥工厂的童工。一次再一次地向建立和谐社会理想敲起警钟。这两起极端的案例,其背后,都凸显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我们的政府监管怎么啦? 从大量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山西的黑窑奴工还是这次爆发出来的东莞童工,都不是在一两天时间内形成的,而是有着长时间的发展和扩散。为什么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竟然可以在长时间、大范围内存在并发展?难道政府的监管部门果真一无所知吗?如果说确实是他们一无所知,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在履行他们的监管职责的?如果他们知道了,又为什么不进行查处?
如果说山西省尚属经济落后省份,为了发展经济,所以难免出现政府为了所谓地方经济的发展有意无意地庇护着一些企业主的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广东省算是最经济发达的省份,竟然也出现了类似血腥的用工,这又如何解释呢?
这使我想到了多少年前流行过的一句口号:为企业保驾护航!这句口号最先由哪个地方提出的,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但当时确实曾流行一时,政府要为企业保驾护航,公检法要为企业保驾护航。甚至时至今日,本人所服务的地区也算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时不时还是能听到类似的提法。这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地方经济发展,放纵甚至屁护一些企业的违法行。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甚至劳动者在企业劳动时受伤后企业拒不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以个人身份去申请工伤认定,都往往会倍受刁难。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似乎专为企业保驾护航而设,一涉及到劳资纠纷时,往往都站在企业一边,极力维护企业的利益!更不用指望他们会主动去调查企业有没有违法行为了。在这样的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管”之下,企业自然是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了!再加上利益的驱动,种种血腥的用工方式的产生,也就必然的事情了。
《劳动合同法》出台至今,就不断地听到各方面反对的声音。但是,东莞童工的被揭露,让我们再一次证实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是一部法律所能解决的。如果那些被赋于权力的人,那些应当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部门和个人,他们的骨子里存留着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意识,制订再多的再严格的法律,都是无济于事的。
希望,血腥的背后,不要再有护航!